肇庆新区数字金融发展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期)*标段检 测项目(*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肇庆新区数字金融发展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期)*标段检测项目(*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 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如下:
响应招文要求的 资格能力条件 | |||
中标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 测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报价 | ******.*** (元) | ******.*** (元) | ******.*** (元) |
得分 | **.**** | **.**** | **.**** |
工期(交货期) | *** | 0 |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执行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给排水管道施 工及验收规范》、《城镇排水 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广东省城市桥 梁检测技术标准》、《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完成本工程 项目施工阶段经建设单位批 准,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检测 方案所确定的检测内容及数 量(包括监理平行检测、业主 对比检测以及业主要求的专 项检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 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 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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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住建局*楼
招标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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