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第*标段)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变更内容: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行相关信息
(1)账户名称:***********
(2)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分行
(3)账 号:******************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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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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