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年官桥湖垸堤防达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设置,附表3-7(1)详细评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分评准表项目负责人0.0分,技术负责人0.0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分,技术负责人**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近3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河道治理(须包含堤防施工,堤防施工金额不少于****元,提供佐证资料)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近3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的河道治理(须包含堤防施工,堤防施工金额不少于 *** *元,提供佐证资料)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
4、本项目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不需要提供,已删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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