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促进全市接待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负责区党政团组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和经贸合作的相关联络、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三)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省级领导同志来古城区的接待工作;负责外区、县级领导同志率团来古城区参观、考察、调研的接待工作。(四)协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及省级机关在古城区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以及区级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党政团组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和经贸合作的相关联络、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六)负责对全区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接待单位的工作关系。(七)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